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条件:
1、需要先督促法律规定的相关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需要准备起诉书及其副本、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证明材料;
3、已经履行诉前程序,行政机关仍不依法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书,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二)被告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证明材料;
(三)已经履行诉前程序,行政机关仍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