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指的是当事人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应当承担的责任。当事人违约的,一般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