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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与违约金的区别具体是

发布时间:2023-04-29 19:30:35

滞纳金与违约金的区别是:滞纳金属于行政法中的概念,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方式,因行政行为相对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所需要缴纳的费用;违约金属于民法中的概念,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一种约定,关于是否给付、数额、时间和方式,双方都可以平等协商,进行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滞纳金与违约金的区别具体是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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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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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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