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要件即可认定构成侵犯姓名权:行为人实施了侵犯姓名权的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