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伤害案件,如果没有司法鉴定,一般是不可以定刑的,因为被害人的伤情是量刑的尺度之一。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八条
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需要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鉴定聘请书。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鉴定意见,侦查人员应当进行审查。
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