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支付令的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