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上诉期限的计算方式为:如果是判决书,当事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裁定书,当事人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