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

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

发布时间:2023-04-29 20:16:03

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是仅限于当事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保全的方式有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温馨提示:
本文【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