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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要对车辆鉴定

发布时间:2023-04-29 21:11:16

交通事故要对车辆鉴定的情况有: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等。

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要对车辆鉴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要对车辆鉴定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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