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独生子女奖励费申领条件

独生子女奖励费申领条件

发布时间:2023-04-29 21:35:32

独生子女奖励费申领条件: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独生子女奖励费申领条件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收养一个子女,且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独生子女奖励费申领条件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奖励费申领条件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温馨提示:
本文【独生子女奖励费申领条件】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