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租户太吵,房东不一定有责任。楼上租户太吵的,楼下业主可以直接找租户进行协商,要求其改正吵闹行为,如果拒不改正的,可以让房东与楼上租户进行协商,停止侵权行为。对于楼上租户的吵闹行为,屡教不改的,楼下业主也可将业主与租客列为共同被告。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