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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发布时间:2023-04-29 22:11:06

工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1、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工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2、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3、把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4、执法人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工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工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适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违法行为,办案人员应当当场调查违法事实,制作现场检查、询问笔录,收集必要的证据,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送达当事人,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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