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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4-30 03:16:21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不予受理;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2、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不予受理;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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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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