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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车道时车辆追尾的责任如何划分

发布时间:2023-04-30 04:09:45

变更车道时车辆追尾的责任划分:后车追尾车辆负全部责任。若变道车道的车辆按规定使用转向灯,则后车负全部责任;若在夜间行驶过程中,前车未开尾灯或未打转向灯,则后车负主要责任,前车负次要责任。

变更车道时车辆追尾的责任如何划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变更车道时车辆追尾的责任如何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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