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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贷款罪有什么法律特征呢

发布时间:2023-01-23 09:21:54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法律特征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及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违反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纪律的行为,或者有违法发放贷款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后果发生;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或者单位;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违法发放贷款罪有什么法律特征呢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常见犯罪行为表现不包括

法律解析:

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及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行为人有违反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纪律的行为2、有违法发放贷款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后果发生3、行为人违法发放贷款的人是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主体外,单位也能构成本罪主体(四)、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是在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国家金融及贷款管理制度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 综合上面所说的,违法发放贷款就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且在进行 立案 的时候执法人员也会有一个审理的期限,只要案件越简单所设立的时间就会越短,所以,执法人员在进行审理的时候都会有一个审查期,只有 证据 齐全才能更好的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根据《 刑法 》第186条规定: 违法发放贷款罪 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 是一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另外单位也是有可能被认定构成此罪的。而在判断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必须要充分考虑到 立案 标准的问题。那究竟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第四十二条[违法发放贷款案( 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刑法对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业银行法 》和有关金融 法规 确定。 三、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及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行为人有违反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纪律的行为2、有违法发放贷款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后果发生3、行为人违法发放贷款的人是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主体外,单位也能构成本罪主体(四)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是在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国家金融及贷款管理制度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 我们要区分不同的犯罪主体,如果是自然人的话,那么此时需要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了50万元以上的,那么才会被认定为违法发放贷款罪。而要是单位有这样的行为,则此时要求必须是造成了100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之后,那么才能被认定为此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认定标准主要为:

违法发放贷款罪有什么法律特征呢

1、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信贷的管理制度。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的行为,不仅会给国家和金融机构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破坏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扰乱国家的金融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违反国家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行为人必须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其他人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也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即对造成的重大损失的后果是过失的心态。但是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则可能是故意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违法发放贷款罪有什么法律特征呢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违法发放贷款罪客体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具有如下构成特征:    (一)客体特征: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贷管理制度和金融机构自身的的合法权益。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方面违反金融法规,侵犯了国家的信贷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因为以造成重大损失为构成要件,所以也侵犯了金融机构的财产所有权益,是复合客体,这是目前通行的观点。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主要有三点需要特别明确:    一是“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律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工和国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法规包括《外资金融管理条例》等,规章包括《贷款通则》等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发放贷款之前,应当对申请人的资信情况、贷款用途、偿款能力、还款方式等进行严格的审查,否则就是违法发放贷款行为。    二是向“关系人以外的他人”发放贷款,《中华人民工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0条对“关系人”的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即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上述人员投资或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这些人之外的自然人和单位为“关系人之外的他人”    三是“造成重大损失”,何为重大损失?根据《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行为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方面的要求,才能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二)主体特征:该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犯罪的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非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属于本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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