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被打把对方打伤如果构成正当防卫就不用负责。如果在对方打自己的时候,自己为了防止受伤从而打对方,此时就是正当防卫。如果对方还没有打自己,自己先动手,那一般不是正当防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为防止被打把对方打伤是否要负责应视具体情况判断。 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制止其不法侵害的行为,防卫者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 正当防卫 ,若是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但若是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必要的侵害就属于 防卫过当 ,应对过当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 民事责任 。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如果认定为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伤人的责任,但是实践中正当防卫认定的非常少,可以说万里挑一。更不是说“别人先动手打你,你就算是正当防卫”,这种想法是法盲的胡思乱想。只要性质是打架斗殴,无论谁先动手,参与打架就算是违法行为。
正当防卫要看具体案件详细情况,你说的有用的细节信息远远不够,不是你说一句“然后我正当防卫把别人打伤”就算是正当防卫的——当然也是因为你这个案件是杜撰出来的——单凭你现在的描述,对方先动手,你还手打伤人,这叫打架斗殴,故意伤害,不能算正当防卫。
司法实践中,如果你有打架斗殴的主观故意,那就不算正当防卫。最起码,别人打你,你必须逃跑。——必须逃跑,必须逃跑,必须逃跑!!!重要的事说三遍!新垣结衣夫妻俩有一部剧叫「逃避可耻但有用」,这个名字用在正当防卫上也非常合适。必须先逃跑,逃跑到跑不了了,退避到避无可避,你才有可能在“防卫”范围内伤害对方。你不跑,连防卫的边儿都沾不上,防卫过当都不算,更不用说什么正当防卫了。
正当防卫有很多限制,比如不法侵害的发生不能因防卫人不当行为引起,防卫人必须无路可退才能反击,不能携带自卫器械防范等等。
一:只要自卫者在纠纷起因或纠纷升级上具有责任,就算“相互斗殴”而非“正当防卫”。司法实践中,常因“自卫者是否对不法侵害起因有责任”来判定是否正当防卫。如被告的自卫者在纠纷起因或纠纷升级上具有责任,那么则认定为“相互斗殴”,对于被自卫者伤害的不法侵害人则加以“具有过错或重大过错”的评价,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以在量刑上寻找平衡。只有完全纯洁无辜的受侵害人才会被认定是在进行正当防卫。你只说对方打你,却没有说你自己有没有责任。实践中,只要你有一点点责任,都不算正当防卫。
二:只要能对不法侵害选择“退避不予还手”却不躲避,就被认为主观上有斗殴故意,“无路可退”时的自卫才算正当防卫。司法实务中区分相互斗殴与自我防卫的一大标准是“能躲避则不防卫”要求,区分防卫意图与斗殴意图的标准是“退避不予还手”、区分正当防卫与互相斗殴的标准是“无路可退”。你只说什么别人先动手,一字不提你是不是逃跑过,如果没有逃跑,那就不是正当防卫。
1.根据你简短陈述情况,有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情况不详,只能给你参考性建议:(1.对于正在实施杀人,抢劫,强奸,危及自身生命安全等特殊情况,对实施不法行为人进行反击属于正当防卫中 的特殊防卫,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如果只是简单矛盾纠纷或是对方寻衅滋事对你进行人身攻击,个人不建议还手,应当及时躲避,这种情况还击对方造成伤害,公安机关处理这种案件有可能会按照互相斗殴处理,双方都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或者反击一方承担法律责任,但会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20条正当规定。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犯罪规定。
算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文指出,要适时出台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鼓励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而不能对其没有实行侵害行为的同伙进行防卫。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正当防卫
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动手致人伤残、死亡都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法律分析
当事人被欺负,动手导致对方伤残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死亡就会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我国法律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
(1)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伤害自己身体健康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自伤行为损害了社会利益而触犯了其他法律条文的,则构成犯罪。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伤害行为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但不论使用何种手段,伤害他人身体的,均属伤害行为。犯罪手段的不同,只是量刑的情节之一,不是本罪构成的要件。伤害的结果,可能是轻伤或重伤,也可能是致人死亡。故意杀人罪是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判罚结果,故意杀人罪是我国相关法律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故意杀人罪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