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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4-30 04:31:02

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条件有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有造成其合法权益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被侵权事项已经依法确认;以及属于法定的国家赔偿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条件有哪些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国家赔偿法》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条件有哪些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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