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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该邻居恐吓威胁,能索要精神损失费吗

发布时间:2023-04-30 05:01:46

受到该邻居恐吓威胁,如果并没有其他侵权行为的,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以侵权行为为前提,不可以单独提出。但是受到该邻居恐吓威胁,可以向医院报警,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受到该邻居恐吓威胁,能索要精神损失费吗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受到该邻居恐吓威胁,能索要精神损失费吗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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