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的,可以要求侵权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如果造成名誉权受到严重损害的,还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