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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1-23 09:56:43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法中的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一、刑法中的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中也有被害人自己提起诉讼的,称为刑事自诉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170条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 证据 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了三类案件的具体范围。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 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 1、 故意伤害 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 知识产权 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和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 刑罚 的案件。 以上八项案件,法院受理后对于证据不足的可移送公安机关受理,认为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上 有期徒刑 的应移送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追究责任不追究时,起诉时需要提供相应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 审理期限 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不管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都有明确的审理期限规定。按照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 羁押 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延长情形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在 立案 后6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在看完了上文内容之后,相信大家知道刑法中的自诉案件包括哪些了吧,具体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等,如果具体说的话,则有重婚案、遗弃案、虐待案等等。

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

自诉案件 是指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 代理 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由此可以看出,所谓被害人享有刑事自诉权,是指应由法律规定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其符合法定条件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所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 证据 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 、自诉案件的规定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 公诉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二)属于本院 管辖 的(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还应当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 自首 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 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申诉 ,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由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被害人所享有的刑事自诉权是受到一定限制的,笔者认为对不服人民检察院做出的引起诉讼终结的不 批准逮捕 的案件,被害人亦应享有刑事自诉权 相信大家在看完了上文之后,已经知道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了吧,就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自诉的刑事案件有哪些?请一一列举出来?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能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有哪些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此类案件包括:

1.故意伤害案。通常这类案件被称为轻伤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以上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刑事案件中的自诉案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__涉婚姻_由案,虐待案,侵占案;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碍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以及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对于上述所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在审理自诉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还犯有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罪行,则应将新发现的罪行另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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