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的义务为: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法律解析:
辩护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辩护人的主要义务如下: 1、辩护人有义务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看管场所的规定。
3、参加法庭审判时要遵守法庭规则。
4、未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 法院 许可,不得向被害人或被害人提供的 证人 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5、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隐匿、毁灭、伪造证据,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否则,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刑法 》第306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6、辩护人应当向法院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 以上就是小编对“辩护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 网 也提供专业的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1、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2、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3、依法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不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有利益,更不是维护依法予以限制或剥夺的权益。
4、辩护人只有辩护的职责,没有控诉的义务。
辩护人 要履行的义务有: 1、为 犯罪嫌疑人 行使辩护权的义务。 辩护人应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要求,依法帮助其行使有关法律 诉讼 权利;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出庭参加诉讼,提出辩护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依法行使辩护权,维护正常诉讼秩序的义务。 辩护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辩护权;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 证据 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 证人 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上述行为,法院将视情节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律师 法第三十一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依法独立履行职务,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没有控诉的义务。
辩护人的权利
①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
扩展资料
刑诉法第36条规定: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律师法第34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可以做的事情和权利主要包括会见权、与嫌疑人的通信权、代理诉讼的权利、为嫌疑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咨询、向侦查机关了解嫌疑人的嫌疑人的罪名和案件基本情况的权利、调查科学调查权、提出辩护意见的权利、为嫌疑人申请强制措施的权利、复制文件的权利等。那是法律赋予刑事辩护律师的基本权利,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在辩护过程中实现权利。刑事辩护是犯罪嫌疑人,是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有利于帮助嫌疑人,被告人得到有效辩护,帮助嫌疑人辩驳黑白。律师通过深入细致的研究,走在事件之外,徘徊在事件中,从证据之间寻找线索,从供词之间冲突。不放过事件中所有对嫌疑犯、被告人有利的机会,达到人事一体化的状态,竭尽全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上述简介可以看出,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就是行使自己的权益,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有时候还会收集证据,使案件清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