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派出所侵权国家赔偿是什么范围

派出所侵权国家赔偿是什么范围

发布时间:2023-04-30 06:20:59

派出所侵权国家赔偿的范围:

派出所侵权国家赔偿是什么范围

1、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义务机关应支付赔偿金;

2、侵犯生命健康权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派出所侵权国家赔偿是什么范围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温馨提示:
本文【派出所侵权国家赔偿是什么范围】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