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对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送衣物的,但是应当经过检查,且不能夹杂其他物品。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法律分析:可以。只要符合条件没有违禁品就可以进去,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另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刑事拘留可以送生活必需品进去,包括内衣内裤,牙膏牙刷毛巾。其他非生活必需品一律不允许送,并且刑事拘留期间嫌疑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四条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
刑事拘留可以送衣服进去吗刑事拘留经过允许可以送物品,没有经过批准不能见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二十九条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