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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3-04-30 08:08:10

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发生在时效的任何一个区间内,而诉讼时效中止仅能发生在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同时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时效应当重新计算,而诉讼时效中止的,时效计算暂停,并且在中止事由消灭后继续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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