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罪量刑判断的条件是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犯本罪过失杀人的一般会被判处三至七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如果是犯罪情节较轻的话,那么犯罪分子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维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其神圣不可侵犯,已为宪法所肯同,理应由其子法贯彻。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法打击。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本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素:
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
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
3、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本罪的主体是,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的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预见是法律对行为人实施某种有意识的行为时,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主观认识上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而不能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相信可以避免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68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68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68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因为行为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是已经预见但是不认为能造成他人死亡但是却造成然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关于 过失致人死亡罪 相关的说明。 过失致人死亡的 刑罚 标准 在我国的刑罚第232条有着明确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是需要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但是法官也会根据时间的情况,如果情节较轻的,一般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刑罚中也有规定,在失火,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按 失火罪 和 交通肇事罪 的规定处罚。另外只要年满16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主体。 接下来我们讲讲过失致人死亡的特征 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要特征是,从客观事实的角度来看,具体是表现在因为过时而致人死亡的行为,要证明该死亡与死亡结果之间是存在者因果的关系,所以过失杀人必须造成他人死亡的这个结果,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所以,过失杀人是没有未遂的。在我们的主观方面,只能是因为行为人的过失,但是包括因为行为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是没有一个周全的考虑,导致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而后者指已经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害被害人死亡,但是自信更够避免。 但是本罪审理的时候,要注意一些问题 在司法的实践中,过于自信的过失杀人和故意杀人有时候是特别难分别的,因为者两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是已经预见自己的薪给可能会让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并且都不希望这个的结果发生,但是也是有区别的,就是查明行为人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是轻信避免,还是抱着不管的态度。另外疏忽带一的过失杀人和以外时间有时候,也不好区分,行为人在客观上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是是因为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引起的,是由于疏忽大意,是属于意外的事件,在审理过失致人死亡时,刑罚中也有明确的规定了过失致人死亡的惩罚,也有不适用本规定的情况,刑罚里面也有说明,主要有失火,因为过失的投毒,过失行为的爆炸等致人死亡的,还有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重大责任事故致人死亡的。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刑罚里过失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的法律规定,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虽然在刑罚里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的事实中,却有着各式各样的情况,所以大家要仔细的了解一下在审理本案的时候,要注意的一些问题,这样才能更好的判断行为人是否过失致人死亡。
一、过失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另有规定是指失火、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的,按 失火罪 、 交通肇事罪 的规定处罚。) 二、 过失致人死亡罪 的认定标准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在主观上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 1.正确区分过失致人死亡罪与过失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其他犯罪。刑法分则某些条文规定的 过失犯罪 ,如失火罪、 过失爆炸罪 、交通肇事罪等,也往往发生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但它们都是因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是业务过失而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规定这些犯罪的刑法条文与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法条文,形成特别法条与普通法条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特别法条论处,不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因此,刑法第233条在规定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及其法定刑之后指出:“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正确区分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二者有相似之处:部发生了他人死亡的结果,行为人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都不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的行为人希望避免死亡结果的发生,死亡结果的发生违背行为人意志,后者的行为人对死亡结果持放任态度,发生死亡结果并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前者的行为人在预见到死亡结果可能发生的情况下,仍然实施其行为,是因为他认为凭借一定的主客观条件可以避免死亡结果的发生,后者的行为人,在明知死亡结果可能发生的情况下,仍然实施其行为,是为了实现其他目的,行为人没有考虑凭借一定的主客观条件避免死亡结果的发生。 3.正确区分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致人死亡。二者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能否预见、应否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应当根据行为人的知能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客观环境,判断行为人对死亡结果能否预见、应否预见,从而得出正确结论。 4.对过失重伤进而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应直接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不能套用 故意伤害致死 的模式,定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罪。 过失杀人往往会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来定罪处罚,当然在过失造成受害人轻伤的情况下,此时是不能按照 刑事犯罪 来追究行为人的责任。而与过失致人重伤相比,自然是导致人员死亡的结果更为严重,于是对过失杀人的处罚往往也就比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