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身体权属于自然人享有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身体自由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