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管制的执行方式为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立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管制指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并对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管制主要是针对那些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或者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38条、第39条的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此外,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复政治权利。”因此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由社区矫正机构,即司法局或司法所,不是社区,也不是公安机关。
【法律分析】
将管制规定为主刑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判决,社区矫正组织执行。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法律分析:管制一般是由公安机关在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后执行。管制的刑期是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对于管制的犯罪分子,公安机关还可以禁止其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或者接触特定的人。管制的执行是实行社区矫正。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由社区矫正机构,即司法局或司法所,不是社区,也不是公安机关。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人民检察院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的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公安机关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社区矫正过程中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管制本身不包含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如果被管制的犯罪分子需要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把剥夺政治权利作为附加刑判处,其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第二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活动,适用本法。
管制不是公安机关执行。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