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申请鉴定的有效期为一年。其中有关尸检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天。医学会在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后,应该在45天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