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并不是拖得越久越有利,部分证据可能随着时间失去证明力,因此应当及时对案件进行处理。《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民事案子拖得久说明该案件比较复杂,或者证据不足以支撑犯罪事实。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拘留后,其家属往往会觉得刑事案件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刑事案件中每一个程序的时限,不利于长期羁押,或者说不利于长期羁押。这要看案件的性质。有些案件涉及人数多,调查难度大,时间会更长。所以长期扣押是否有利,并没有明确界定。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犯罪,则撤诉。刑事案件的诉讼进度和拘留期限由案件性质和调查需要等因素决定。没有说对犯罪嫌疑人有利或不利的说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的是给检察、法院多一些时间来办案而已。取保候审时间越长案件最终判决的时间也越长,案件拖得越久,刑事案件久拖不决对哪一方有利是没有明确界定的,而刑事诉讼法对案件每一个程序的期限都作出了规定,如果案件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犯罪的,就会撤诉或者作出无罪的判决。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的是给检察、法院多一些时间来办案而已。取保候审时间越长案件最终判决的时间也越长,案件拖得越久,刑事案件久拖不决对哪一方有利是没有明确界定的,而刑事诉讼法对案件每一个程序的期限都作出了规定,如果案件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犯罪的,就会撤诉或者作出无罪的判决。并不能说明什么,法院仍然会依法裁判。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1、刑事案件一般六个多月的时间判决。
2、按照《 刑事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刑事拘留最长30天如果公安提请批捕, 检察院审查 不超过7天如果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预审最长不超过两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 最长不超过一个半月,法院审判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3、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 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分析:按照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是有时间规定,所以一般不会存在拖对谁有利的问题。刑事案件久拖不判决的,其实对原告或被告任意一方是否有利都是没有明确的界定的,刑事诉讼法对案件每一道程序都做了时间期限的详细规定,如果发生案件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犯罪的,就会立刻执行撤诉或者作出无罪的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追究的、应该撤销案件的、或不起诉的、或终止审理的、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