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提出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即可以领取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