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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与联系

发布时间:2023-04-30 11:28:33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作出决定的主体范围不同;所制裁的对象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行政处罚形式有警告、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执照、没收财物等;而行政处分的形式只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联系是都是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是行政复议。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与联系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与联系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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