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骚扰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当申请人被骚扰、跟踪或者遭受家庭暴力时,保留相关证据,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人身保护令的有效期限是六个月,失效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