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于行政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服复议决定的情况下,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