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涉及隐私会这样处理: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此外,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行政案件,应当不予公开审理。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