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幼儿园伤害事故的途径有:
1、学校可与受伤学生和学生家长自行协商解决;
2、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3、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双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