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不是一年一审。初次申领驾驶证六年有效期的,每个记分周期均不满12分的,可换十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十年有效期的,每个记分周期均不满12分的,可换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接受审验,若周期内无记分记录,免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