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规避行政诉讼的做法:
1、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
2、严格执行办案程序;
3、认真搞好行政复议;
4、坚持做好案件处结的回访;
5、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
6、坚持信息公开。
《行政诉讼法》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