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打错针致使人死亡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若是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