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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结案后如何复议

发布时间:2023-04-30 15:29:13

行政诉讼结案后是不能再进行复议的。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若是对诉讼结果不满,可以再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结案后如何复议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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