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不会终结交通事故复核。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复核期间,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人民法院复核申请情况,但不会终止复核程序。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七十五条
复核审查期间,申请人提出撤销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受理复核申请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法院。
受理复核申请后,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