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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认定违建的流程

发布时间:2023-04-30 16:07:47

规划局认定违建的流程分四步:

1、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规划局认定违建的流程

2、调查程序;

3、决定程序;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规划局认定违建的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

规划局认定违建的流程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

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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