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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听资料证据有效力的判断

发布时间:2023-04-30 16:21:58

视听资料证据有效力的判断是视听资料是否是原件或原物;是否是依法收集的程序正当的证据;是否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是否具有真实性、客观性;是否能证明案件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视听资料证据有效力的判断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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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视听资料证据有效力的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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