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打架,法律的规定是如果学校有过错即未对学生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应当与打人者一起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学校有证据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需要对受伤学生承担责任,由打人的同学及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