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因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所以离婚时不予分割。法律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配偶要求在离婚时对受害人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予以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