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如果没有造成任何损害后果是可以不报警的,损害后果很轻微的,也可以不报警,由当事人与侵权人自行协商赔偿事宜即可,如果高空坠物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则应该报警处理,由警方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