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若有前科,但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同样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限制主体之一是累犯。如果仅仅只是有前科,不构成累犯的情形下,依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有前科不一定构成累犯,因为前科一般是指因为犯罪曾经受到过刑事处罚,而当前科构成累犯,这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点,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如果之前的刑罚仅仅只是拘役、管制又或是处以罚金的情形下,这不构成。
第二点,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罪刑的话,那么这是符台累犯的条件。
当符合累犯的条件的话,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是不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的。
那么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形,叫特别累犯,特别累犯是指前后罪,如果是都触犯相同罪名的情形下,那么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任何时间内再犯,相对应的罪都会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也说以上的条件需要综合的来判断是否符台取保候审的禁止性条件,如果只要不符合这些禁止性条件,原则上都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如果前科是行政处罚或者过失犯罪,那么就不是禁止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果前科属于累犯,累犯是禁止取保候审的。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几类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分别是: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等。可见累犯属于不得取保候审的范围之内。那么什么是累犯呢?依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法律分析】
有前科能不能办取保候审要区分情况:如果属于累犯,一般是不能取保候审的,除非因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妇女、有需要哺乳的子女等特殊情形;如果不属于累犯,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不能取保候审,但有前科也说明人身危险比较大,取保候审的可能性比较小。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你所说的“前科”是否构成累犯?对累犯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二)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无论有没有前科,但司法实践中,有前科的取保候审的难度大一些。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