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侵犯名誉权应当注意的问题: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悉知;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受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