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索赔时由主张损害事实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保险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在无特殊规定时,保险索赔中举证责任适用民事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即谁主张,谁举证。所以当事人进行保险索赔时承担举证责任,保险人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