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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财产侵权法院不执行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4-30 17:01:14

如果财产侵权法院不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由法院进行审查和处理;如果自当事人申请执行之日起超过六个月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果财产侵权法院不执行怎么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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