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的有效期是二年。如果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规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是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